能比别人更快引气入体,才能证明你的灵根比别人高级。 趁着她在里面吐纳的时候,方明湘给郑建树打了个电话,说了自己的安排。 听说周末要过来这边学习,郑建树有些替女儿担心。 妻女现在在老家生活,那边是隔壁省的省会城市,生活肯定比这边要方便,教育质量也不错。 难道为了女儿,让她们像赵思慎的家人一样,也搬来余杭? 如果这样,一家人生活得近了,对他来说肯定是好事。 只是不知道老婆会怎么想? 见她犹豫,方明湘也没说什么,让他们自己决定好了。 当天晚上,郑建树回了电话,说准备让老婆孩子搬来余杭。 方明湘一听,也不吃惊。 以他对女儿的重视程度,既然这么强烈要求她跟自己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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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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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