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猫腻吗? 以他对金姝的在意程度,对情敌的憎恨程度,想要不发现真相, 说真的, 着实有些难。 只是, 察觉真相又如何, 白天黑夜里的两个他, 就算明知道真相清楚这中间的猫腻,这场热闹的大戏也得继续唱下去。 若问为什么的话, 只看爱妻每日里愉快的心情就明白原因了。 当身为金家赘婿的温玄知晓另一个恨得心头滴血的奸夫就是白日里的自己的时候,讲真, 他心情也没多愉快。 就算是他自己,撬了他的墙角染指了他的爱妻也不可饶恕, 金金是他的,是他一路呕心沥血苦心孤诣求来的大宝贝, 白日里那个占了大便宜的家伙应该给他磕头敬茶才对! 若是没有这么能干的他,那个狗东西想要抱得美人归?做梦去吧。 功劳全都是他的,他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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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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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