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记性不好,见一面的人转眼就忘。写字喜欢将部首写的很大,而且经常把自己名字的第二个字,写的很胖,部首几乎拆开来谢,这个字还被季时蹊嘲笑了很久,后来她才改掉。 但是这个字是什么时候写的呢,会不会是她回家之前的时候? 还是她在沈家的时候就偷偷的写了? 时柚脑袋空空,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顿时脸颊涨红,耳朵根发软。 “……” 好!羞!耻! 有那种恶作剧被抓包的感觉,关键是,这个恶作剧的始作俑者本人还把这件事给忘了。 时柚故作镇定,“…这是我写的吗?” 耳尖传来酥麻的感觉。 他稍一俯身,唇贴住她红通通发烫的耳骨,笑音沉重的掉进她的耳朵里,“除了你,还有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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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的亲闺女下凡历劫小姑娘做好了迎接凡尘七苦的准备然而投胎的农家,风调雨顺,越过越好嫁的相公,郤诜高第步步高升小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欣羡的官太太夫君娇宠婆婆疼爱小日子美滋滋...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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