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衬衫,是单层真丝缎面,轻薄,软滑。 接近肤色的香槟色,像珍珠似的,泛着细腻暧昧的光。 殷非异的手指忽然无意识地滑动,却只是陷入了腿上的盖毯中。 领带太紧,勒得他窒息,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她从来没在他面前这样打扮过。 衣服很漂亮,而且化了妆。 眼睛大得过分,脸颊透着粉色,嘴唇上有水光。 她果真恋爱了。 坐情侣位,向对方傻笑,让那个“学长”扶她的手臂,互诉衷肠。 合理,正常。 ——她过得真好。 见了他,也装作看不到。 才一个月而已。 一个月,她便重获新生,将旧人旧物全都抛了。 “殷总,您没事吧?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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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的亲闺女下凡历劫小姑娘做好了迎接凡尘七苦的准备然而投胎的农家,风调雨顺,越过越好嫁的相公,郤诜高第步步高升小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欣羡的官太太夫君娇宠婆婆疼爱小日子美滋滋...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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