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研究写作,争取一天不少于四千字。” “一天四千字,一个月十二万字,哪怕一年坚持十个月,也有一百二十万字,嗯,不错。” “我督促你!” “咱们互相监督!” …… 然而,一天、两天、三天四天过去了,竟然只有两个人动笔写了一万字,其他的人只起了个三四百字的头儿,更有一字未动的。 “等明天再写,我还急着斑斑生产,斑斑马上要生产了,不看到小马诞生的那一刻我誓不罢休。” “天啊,一天又过去了,意犹未尽。” “老马,你就是借口吧,你看小熊猫跳来跳去看了一下午,我算是服了你……” …… 作家们当饲养员当的是不亦乐乎,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原来还喜欢文学,也忘记了当初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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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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