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象喝水更新时间:2025-12-31 04:02:10
千漉熬夜看文猝死,穿成了大男主无cp科举升级流爽文中,男主原配的陪房丫鬟。男主崔昂,一代名臣。少年高中,三元及第。自幼与宰辅嫡孙女定亲。一生官途顺遂,最终位极人臣,官拜宰相。千漉兢兢业业做丫鬟,为得有一天能赎了奴身,自由自在地生活。原配卢氏婚后一直无孕。一日,卢氏宣千漉进屋,屏退众仆。问:“我今有心予你一份体面,往后你便近身伺候少爷起居,若身上有了消息,便将你抬为妾室,你可愿意?”她大惊,忙跪下,高声道:“奴婢出身微寒,低贱如泥,怎配得上少爷?少夫人莫要折煞奴婢,还望收回成命!”卢氏惊讶许久,再三确认,终是放过她:“退下吧。”千漉出去后,屏风后走出一人。正是崔昂。少年神色莫辨,看着门口处。卢氏:“夫君,我瞧着织月、桐儿,生得伶俐乖巧,模样周正,性子更是贴心柔顺。依妾身之见,不若将她们谴至夫君书房,先伺候着?”少年声音清朗,星目冷淡:“此事日后再议。”一挥衣袖,转身离开。-崔昂一生顺风顺水,所念所求皆能轻易达成。却不想,在情这一字上,狠狠栽了一个跟头。某一日,崔昂在马车中,撩起帘子,随意一瞥。是脱了奴籍的她,正与一青年言笑晏晏,举止亲昵。一颦一笑,灵动鲜活。他辗转一夜,终于有了决断,既然手握权柄。那何不,凭心而行?【双非c】关于年龄的解释:女主及笄(15)之前,男主会严格恪守礼教界限,绝不产生肢体接触-2024.12.26——————————————下本应该开这个《温柔男主黑化了》【男主视角】陈简宁是农户家的小儿子,从小便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童。也是再温柔和善不过的人,与镇上豆腐坊家的女儿青梅竹马,英年早婚。十八岁进京赴考,他高中状元,被榜下捉婿,得宰相千金青眼,他却一口回绝,直言乡间已有糟糠之妻,不能相负。众人皆叹状元郎情深义重。一年后陈简宁外放,妻子有孕,胎像不稳,他只得独自赴任。不料任上忽闻噩耗,发妻病故。他悲痛欲绝,返京后上表乞归,亲送亡妻灵柩回乡。皇帝感其情挚,特准一年妻孝。孝期尽,他重返朝堂,谢绝一切媒妁,全心政事。直至某日宫宴,无意中瞥见了正得圣宠的贵妃。年轻的状元郎惊得失手打翻酒盏,湿了官袍,怔在当场。自此,陈简宁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沉潜宦海,步步为营,未及而立便已跻身内阁,权倾朝野。宫变那日,皇城大乱。他一步一步,走入皇帝为她打造的金屋。看着妻子那张依旧美丽、却带着几分惊惶的面庞,正要开口,却见妻子身后探出个小脑袋,那孩子明明怕得发抖,却还是勇敢地张开双臂挡在妻子身前,冲他喊道:“不许伤我母妃!”陈简宁一眼都未看那孩子,只弯起唇角,柔和了声线,眼底却是化不开的浓黑。伸出手,对她道。“娘子。”“我带你回家。”【女主视角】十七岁时,时濛终于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原来她穿到了一本老婆祭天的大男主权谋小说中,成了书中那个被太子强取豪夺,最终为夫守贞撞柱惨死的天仙原配!男主因此黑化,走上了“不臣”之路,忍辱负重,最后伙同十三王谋反逼宫,位极人臣。时濛看着眼前俊美阴鸷的当朝太子:守什么贞!贞重要,命重要?而且,长得也没比她前老公差多少嘛…… 成了男主原配的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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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